🏛️ 一、档案收集的概述与要求
1. 基本概念
档案收集是将分散在各单位、部门和个人手中的档案,通过制度和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集中到档案室和档案馆的活动。它是档案馆(室)获取和丰富档案资源的主要渠道。
2. 核心要求
科学组织:加强对外部资源的调查,制定科学的进馆全宗名册和进馆序列。
信息完整:确保归档文件能全面反映单位职能活动,凡属接收范围的永久保存档案应全部接收。
结构优化:确保馆(室)藏门类齐全,特别是反映主要职能的业务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
标准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接收档案,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新整理。
📂 二、档案室的收集工作
1. 归档制度
归档是文书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档案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其内容包括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和归档要求。
2. 各类档案收集范围
机关文件:反映主要职能、具有凭证价值、需贯彻执行的上级及下级重要文件。
企业文件:反映研发生产面貌、维护权益凭证、需执行的外部文件。
事业单位(以高校为例):涵盖党群、行政、学生、教学、科研、基建、仪器设备、产品生产、出版物、外事、财会等11大类。
3. 收集方法与要求
宣传教育:强化全员的归档意识和法定义务观念。
超前控制:从文件形成源头抓起,解决记录不完整问题。
监督指导:指导兼职档案员进行文件积累和预立卷。
质量检查:检查归档是否反映主要职能、保管期限划分是否准确。
● 平时收集:针对零散文件和“账外文件”的补充收集。
🏛️ 三、档案馆的收集工作
1. 收集范围
综合档案馆:接收本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重大活动、民生档案;以及历史政权机构档案。
部门/专门档案馆:分别接收本部门直属单位或特定领域/载体的档案。
2. 接收要求与手续
完整性:保持全宗完整,不能随意分散。
手续规范:需编制组织沿革、全宗指南,双方清点核对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档案交接文据。
🔄 四、不同类型的档案接收与处置
1. 现行机关档案
期限:中央/省级/市级档案满20年移交,县级满10年移交;电子档案一般5年内移交。
方法:逐年接收(效率低)或定期接收(如3-5年一次,效率高)。
2. 撤销机关档案
原则:由撤销机关负责整理移交;业务划归多部门的,档案作为全宗整体移交或由一方代管;严禁分散、销毁。
3. 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
处置:基建、设备档案随实体归属;产品科技档案按法规或协商处理;破产企业档案移交主管部门或档案馆。
4. 重大活动档案
范围:党政领导公务活动、国际交往、全省性重大事件等。
特点:独立构成全宗,通常要求活动结束后4个月内移交,可提前进馆。
✨ 五、社会征集与特殊形式收集
1. 社会档案征集与寄存
征集:通过捐赠、购买、征购等方式收集散存在社会(含国外)的珍贵历史档案。
●寄存:档案馆为社会提供有偿或无偿的寄存服务,所有权归寄存者,丰富馆藏资源。
2. 口述史料采集
定义:采集亲历者或见证人的回忆记录(文字、录音、录像)。
意义:补充文字档案的不足,还原历史真实,丰富史料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