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档案
一、档案的概念与性质
(一)档案的定义有学术定义和法律定义之分,学术定义的表述相对抽象,同时涵盖范围较大;法律定义一般采用列举型,采用穷举方法说明对象,《档案法》所称的“档案”指法律监管范围的档案,从法律上明确了国家管理档案的范围,专指“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并非一般意义的档案。档案法律定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第二条关于档案的表述为代表:“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档案的属性档案性质又称档案属性,档案属性可分为本质属性和一般属性。
1.档案的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档案的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这是档案区别于其他事物尤其是相邻事物的独一无二的根本所在。
2.档案的一般属性是信息性、知识性、文化性和社会性(信知文社)档案的信息性:档案不但具有信息的中介性、可替代性、可传输性、可分享性等一般属性,而且具有原始性和回溯性等自身的某些特征。档案的知识性:档案是认识和改造主客观世界的记录,是一种原生态的知识,具有储存和传播知识的功能,是社会的智力资源。档案的文化性:档案记录了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档案的社会性:档案是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具有社会活动的工具作用,同时又具有社会记忆作用。(三)档案与相关事物的联系与区别分析档案与文件、图书、文物、资料的联系(共性)与区别(差异)。
1.档案与文件:联系主要是实存形态上的直接转化关系;区别在于文件并不是档案的唯一来源,二者阶段不同,价值不同。
2.档案与图书:联系是都是人们认识和改造主客观世界的记录;区别在于来源不同、价值不同、信息表现方式不同。
3.档案与文物:联系是都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志;区别在于产生的主观意志不同,信息内容的要求不同,实存形态不同。
4.档案与资料:联系是记录方式、载体形态相同;区别在于来源不同,价值不同,保管要求不同。
二、档案的类型
(一)按形成时间分在我国,历史档案与现行档案不是按历史时期划分的,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界,成立前形成的档案称之为历史档案,成立后形成的档案称之为现行档案。
(二)按内容范围分
1.文书档案。《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文书档案”概念的解释是:“反映党务、行政管理等活动的档案”。文书档案的特点:来源复杂、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形式规范等。
2.科技档案。《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科技档案”概念的解释是:“反映科学技术研究、生产、基本建设等活动的档案”。科技档案的特点:专业性、成套性、现实性、效益性等。
3.专业档案。《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专业档案”概念的解释是:“反映专门活动领域的档案”。专门档案与专业档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专门档案也称特种载体档案,是指除纸质以外载体的档案。专业档案是指专门业务档案,因此,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实质也是一种专业档案,可以说所有的档案都是专业档案。专业档案的特点:专业性强、文件格式统一、程序规范等。
(三)按所有权性质分
1.公共档案。又称公有档案。《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公共档案”概念的解释是:“国家机构或其他公共组织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为社会所有的档案”。公共档案属法律监管范围。
2.私人档案。又称私有档案。《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私人档案”概念的解释是:“私人或私人组织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为私人所有的档案”。私人档案不同于个人档案,私人档案包括个人、家庭、家族和私人组织形成的档案,个人档案仅指个人形成的档案。
(四)按载体形态分
1.纸质档案。是形成档案的主要载体。
2.非纸质档案。又称特种载体档案。我国古代有甲骨档案、金石档案、简牍档案、缣帛档案等。国外早期有纸草、泥板、羊皮纸档案等。近现当代有胶片、磁盘、光盘等感光、磁性新型载体档案,还有印石、锦旗、铜牌、奖杯等各种实物形态档案。
(五)按记录表述方式分可以分为文字、图表、声音、图像等档案。
三、档案的价值与作用
(一)档案价值与作用的概述档案价值不同于一般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一般人类劳动,可以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其大小,而档案的价值往往超出为形成和管理档案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档案价值”概念的解释是:“档案对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的有用性”。它是主体需要(档案利用者及利用需求)和客体属性(档案内容、载体、类型)的统一和结合。客体的属性是构成档案价值的基础,主体的需要是构成档案价值的前提。(二)档案价值的四种形态
1.凭证价值与情报价值
2.现实价值与长远价值
3.第一价值与第二价值
4.利用价值与保存价值
(三)档案作用的主要表现2003年5月26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考察浙江省档案局(馆)时指出:档案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档案。这是对档案作用的最好诠释。
具体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工作查考的主要依据;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经济建设的宝贵资源;科学研究的可靠依据;政治斗争的有力工具;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
(四)档案发挥作用的规律
一是档案作用范围递增律。档案作用范围与时间成正比关系。这一规律决定了档案馆接收档案的年限。
二是档案秘密程度的递减律。档案秘密程度与时间成反比关系。这一规律决定了档案开放的一般年限。
三是档案作用的转移律。这是由档案的第一价值向第二价值转移决定的,同时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
四是档案发挥作用的条件律(受三个水平制约)。当人们对档案有利用需求时,档案作用的发挥受到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认识水平(即档案意识)、档案管理水平等三方面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