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孔子的美学
2.1 复习笔记
一、孔子论艺术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一)肯定审美和艺术的原因
1.孔子之所以肯定审美和艺术,是因为他认为审美和艺术在社会生活中可以起积极作用。
2.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
(1)“仁”就是要把遵守奴隶制等级制度的“礼”作为内心自觉的要求,即所谓“克己复礼为仁”。
(2)“仁”虽是天赋的道德属性,但还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现实性。要从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还要加上思想意识的修养,要有主观的努力。
(3)按照这个思想,孔子十分重视审美和艺术的作用。孔子认为,审美和艺术对于人的精神的影响特别深刻有力,所以审美和艺术在人们为达到“仁”的精神境界而进行的主观修养中就能起到一种特殊的作用。
(二)艺术在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
1.由于审美和艺术有这样一种特殊的作用,所以孔子认为艺术在教育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2.在孔子看来,一个人的主观意识的修养,要从《诗》开始,要用乐来完成。
(三)政治风俗的理想境界是一种审美境界
1.正因为审美和艺术在人的主观意识修养中有这么重要的作用,所以孔子又认为,政治风俗的理想境界乃是一种审美的境界。
2.孔子看到了审美、艺术和社会的政治风俗有着重要的内在的联系。这是孔子美学中的一个十分深刻而有启发性的思想。
二、孔子论“美”与“善”、“文”与“质”
(一)孔子对审美和艺术的规定
1.孔子肯定审美和艺术在社会生活中可以起重要的作用,根据这种观点,孔子又反过来对审美和艺术进行规定。在他看来,艺术必须符合道德要求,必须包含道德内容,才能引起美感。
2.孔子不仅把“美”和“善”区别开来,而且在这种区别的基础上,要求在艺术中把“美”和“善”统一起来。孔子的这个思想,和他关于艺术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的看法是一致的。
3.孔子认为,艺术可以在人的主观意识修养中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并不是任何一种艺术都可以起到这种作用,只有符合“仁”的要求的艺术才能起到这种作用。所以,孔子强调“美”与“善”的统一,强调艺术要包含道德内容,是完全符合他本人思想的逻辑的。
(二)“美”与“善”、“文”与“质”
1.孔子强调“美”与“善”的统一,在一种意义上,也就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美”是形式,“善”是内容。艺术的形式应该是“美”的,而内容则应该是“善”的。孔子提出的“文质彬彬”的命题可以进一步表明这一点。其中,“文”是指人的文饰,“质”则是指人的内在道德品质。只有“文”和“质”统一起来,才成为一个“君子”。
2.“文”和“质”的统一,也就是“美”和“善”的统一。孔子的这个思想,在美学史上影响很大。历代的美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在艺术的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的问题上,多数人都主张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即“质”和“文”的统一,而反对“质胜文”和“文胜质”这两种偏向。
(三)孔子对艺术的审美标准
1.根据“美”“善”统一的观点,孔子提出了他对艺术的审美标准“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就是说,艺术包含的情感必须是一种有节制的、有限度的情感。这样的情感符合“礼”的规范,是审美的情感。
2.孔子的这一审美标准,用一个字来概括,就是“和”。孔子继承了春秋时期“和”的美学思想,他的整个美学就是强调“和”。他的着重点不在于音调本身的和谐,而在于音乐表现的情感要受到“礼”的节制,要适度。
3.孔子的这种思想为荀子和《乐记》所继承和发挥,对后世影响极大。很多艺术家、文学家的审美趣味、审美理想都是以这个“和”字为核心的。
三、孔子论“兴”、“观”、“群”、“怨”
(一)“兴”、“观”、“群”、“怨”概念界定
1.“兴”。“兴”是说诗歌可以使欣赏者的精神感动奋发。这种精神的感发,是和欣赏者的想象和联想活动不可分的(“托物兴辞”、“引譬连类”),因而是和诗歌的审美形象不可分的。所以,孔子这里说的“兴”,是就诗的欣赏而言的。
2.“观”。“观”是说通过诗歌可以了解社会生活、政治风俗的情况(盛衰得失)。也就是说,诗歌的欣赏活动是一种认识活动。“观”还有另一层涵义,即“观志”,就是从诗中看出诗人之志,以及诵诗人之志。
3.“群”。“群”是说诗歌可以在社会人群中交流思想情感,从而使社会保持和谐。
4.“怨”。凡是对现实的社会生活(政治风俗等等)表示一种带有否定性的情感都属于“怨”。“可以怨”,就是说诗歌可以引起欣赏者对于社会生活的一种情感态度。
(二)孔子对诗歌欣赏心理特点分析的深刻性
1.孔子看到了艺术欣赏活动的多种因素和内容,并把这多种因素和内容统一了起来
(1)“兴”、“观”、“群”、“怨”这四者并不是互相割裂的,它们是互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2)在孔子看来,艺术欣赏活动(美感活动)不单纯是感性的活动,它同时包含有理性的内容;艺术欣赏活动不单纯是认识活动,它同时是情感活动;艺术欣赏活动不单纯是被动的接受,它同时是主动的抒发;艺术欣赏活动不单纯是个人的活动,它在本质上是社会性的活动。
2.孔子强调诗歌对人的精神的感发作用,把握住了艺术欣赏活动的一个最重要特点
(1)在“兴”、“观”、“群”、“怨”四者之中,孔子把“兴”放在第一位,并不是偶然的。这表明孔子对“兴”这种作用的特别重视。
(2)在他看来,艺术欣赏作为一种美感活动,它的最重要的心理内容和心理特点,就在于艺术作品对人的精神从总体上产生一种感发、激励、净化、升华的作用。这是极为深刻的。
(3)在孔子这一思想影响下,后世的美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在谈到艺术欣赏的时候,总是首先强调人的精神从总体上产生的感发、激励、净化和升华,而不是首先强调某一局部的心理因素和社会功能。
四、孔子论“大”
(一)孔子“大”的范畴
1.孔子所说的“大”,首先是一个道德的范畴。因为孔子赞扬尧之为君,是从道德修养和事业成就的角度着眼的。
2.孔子所说的“大”, 又是一个审美的范畴。孔子用“巍巍乎”、“荡荡乎”、“焕乎”来形容“大”,这就包含有审美的意味,所以“大”同时又是一个审美的范畴。
(二)孔子的“大”与西方美学中“崇高”的区别
1.孔子的“大”,和西方美学中的“崇高”,就它们所指的对象都具有数量和力量的巨大这一点来说,有相似之处。但是它们也有重要的差异:
2.“大”包含对所指对象的道德的评价;而西方美学中的“崇高”则不一定包含对所指对象的道德的评价。
3.按照西方一些美学家的看法,“崇高”的对象之所以崇高,是在于对象的巨大、无限等特点引起了主体对于自身力量的一种崇高感。而“大”所指的对象却不能引起主体对于自身力量的崇高感。它只能引起主体对于对象的一种敬畏之情,并且伴随着一种神秘感。
(三)孔子的“大”与中国美学中“壮美”的区别
1.孔子的“大”,和中国美学后来出现的“壮美”(“阳刚之美”)不是同一的范畴。
2.这两个范畴的主要区别在于:“大”使人敬畏、崇拜;“壮美”虽可使人惊怖(如清代魏禧所说“惊而快之”、“且怖且快”),却并不使人敬畏、崇拜。
五、孔子论“知者乐水,仁者乐山”
(一)“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的内涵
1.孔子谈到过对自然美的欣赏。如: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论语·雍也》)
2.从表面上看,孔子的这段话只是指明了自然美欣赏中的一种现象,就是精神品质不同的人对自然美的欣赏各有爱好: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从水的形象中看到了和自己道德品质相通的特点(“动”),而仁者则从山的形象中看到了和自己道德品质相通的特点(“静”)。
3.朱熹正是从这个角度来解释孔子这段话的。按照这种解释,孔子的话就包含有这样的意思,即审美主体在欣赏自然美时带有选择性,自然美能否成为现实的审美对象,取决于它是否符合审美主体的道德观念。
4.孔子在谈到自然美的欣赏时,也同他谈到艺术的欣赏时一样,十分强调道德内容。当然自然物本身并没有道德属性,孔子这些话也没有肯定自然物具有道德属性。但是看来孔子确有这样的意思,即自然物的某些特点和人的道德属性有类似的地方,因此人在欣赏自然美时就可以把它们联系起来,可以把自然物作为人的道德属性的一种象征。
(二)“比德”的理论
1.后来战国和汉代学者纷纷对孔子的这个命题进行解释和发挥,形成了所谓“比德”的理论:山水之所以成为“君子”观照的对象,是因为“君子”以山水比德。也就是说,山水的自然形象的某些特征可以象征人的高尚的道德品质。
2.孔子的“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的命题以及由此发展起来的“比德”的理论,显然已经涉及自然美的本质的问题。
3.按照孔子的命题和“比德”的理论,自然物(山水)之所以美,虽然同自然物本身的某些特性有关,但决定的还是在于审美主体把自然物的这些特性和人的道德品质联系起来。
(三)“比德”的理论的影响
1.这种自然美的理论,在我国美学史、文学史、艺术史上的影响是十分巨大、十分深远的。
2.人们习惯于按照这种“比德”的审美观来欣赏自然物,也习惯于按照这种“比德”的审美观来塑造自然物的艺术形象。